为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保障旅客运输安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治理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现对已查处的违规经营的客运车辆进行公开曝光,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自觉维护自身安全和出行权益。
序号 车辆号码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金额(元)
1 豫L-3T320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3000
2 豫L-6A371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3000
3 豫L-D60895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3000
4 豫K-95600 从事客运包车经营活动,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 1000
5 豫A-T6999 包车经营活动中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 1000
6 豫L-T0163 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驾驶员甩客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200
7 豫L-T0072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收费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200
8 豫L-T1040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乘客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200
9 豫L-T0139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200
10 豫L-T1032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乘客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200
责编:翟柯 编审:陈向党 终审:汪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