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分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21〕3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我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全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市、县(区)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严格按照《漯河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考务工作细则(2021年)》(另发)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完善考试制度和运行机制,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强化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严防舞弊事件的发生,并做好防疫应急预案,切实维护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确保2021年全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
二、考务管理
1.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试题抽取与发布、试卷印制、考试巡视、成绩公布等考务管理工作,各县(区)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本考区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点验收与确定、考场编排、监考选拔、考务培训、考试组织、试卷领送保密、成绩登统与上报等具体考试工作。
2.我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设5个考区,分别为源汇区、郾城区、召陵区、临颍县、舞阳县。市直学校考生按属地随所在区参加考试,市教育局直属分局所辖的经济开发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考生在召陵区参加考试,西城区的考生在源汇区参加考试。
3.考点设置
(1)设置为考点的学校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办学许可证,学校管理严谨、规范,教职工整体素质良好。
(2)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必须达到《河南省初级中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或《河南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规定的基本要求,建筑、安全、照明、消防等设施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考试组织安排需要,实验室台凳、水、电、通风、安全等设施齐全、规范,考试所用的教学仪器、器材和药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质量合格,数量充足。
(3)考场数量和其他考试用房能够满足考试需要, 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考场;考试场所能与非考试场所分开,考试期间能够实行封闭管理。
(4)每个考场要设置摄录设备,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对考试违规行为进行严密监控。
(5)达不到《漯河市中招实验操作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考点设置要求的学校不得设置考点。严禁在普通教室或其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场所组织考试。
(6)未设置考点的学校,其考生由所在考区统一安排到邻近考点进行考试。
4.全面落实“三固定一调整”。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通过抽签确定实验台台签号,然后持台签号、准考证到对应的实验台进行实验操作考试,确保考生抽签确定考题的随机性。各地要规范考生抽签程序,在考试组织过程中严格遵守“三固定一调整”(指考场内每个考试实验台实验题目固定、实验器材固定、监考教师固定,每场考试后随机调整实验台台签号)的规定,不得将实验台台签号固定不变。
三、考试分值、科目及时间
2021年全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满分3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考试科目为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三科。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5分钟。我市的考试时间:4月13日—4月22日。
四、收费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号)要求,执行每生12元的收费标准收取考务费,严禁乱收费和搭车收费。报名、交费时间:3月1日—3月19日。各考区按每生4.00元的标准于4月10日前上缴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
五、建立应急预案
各考区要切实加强对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安全管理,制定考试备用方案和防疫、出行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方案,应对突发事件。在考试期间,要加强对实验操作考试用电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品的存放、使用管理,坚决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六、考试巡视工作
为强化过程监督,规范考试秩序,确保考试平稳运行,市教育局届时将对各考区的考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巡视内容包括各考区的考试组织实施情况;考试所用器材及耗材准备情况;考点设置、考务组织、考场设施情况;考务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具体巡视工作安排由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各考区在4月30日前上报本考区的2021年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总结,重点是本考区的考试组织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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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