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6日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崔若鹏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袁进明、王晓东、陈晓辉、马俊芳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任国云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芳钧、王琼、王德民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责编:翟柯 编审:陈向党 终审:汪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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