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是《地下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第一天,漯河市水利局在收听收看水利部视频会议后,立即行动,组织各县区水利局和三个功能区共同学习贯彻实施《条例》工作。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俊杰组织水政水资源管理科、规划与农村水利科、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三个功能区在主会场学习,各县区水利局分别在分会场学习。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条例》对依法推进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具有里程碑意义,是我国第一部地下水管理的专门行政法规,从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工作作出规定,同时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旨在进一步强化地下水监管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切实保护好、利用好宝贵的地下水资源。市水利局要求各县区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全面落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面领会《条例》的核心要义。把落实《条例》作为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全方位学习领会,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要系统学习,贯彻宣传《条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保护地下水资源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措施抓落实,抓好地下水超采、地下水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严格地下水取用水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用法治力量保护地下水资源,全面贯彻《条例》的各项规定。(通信员:胡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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