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提升“双公示”信息质量,按照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部署和要求,源汇区发改委信用办近日对区直各部门“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的推进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双公示数据补报。各部门要登录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系统下载“双公示”数据模板,严格按照数据模板报送双公示信息,完成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的“双公示”信息。所有漏报数据的补报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按时报送“双公示”信息。各部门要形成长效机制,每周整理新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并在7个工作日(11个自然日)内报送至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对外公示。超过12-18天属迟报,超过18天公示和上报属漏报,双公示评估检查中发现应报但未报的属瞒报。迟报、漏报、瞒报均按超时统计。
(三)加快提高数据质量。各部门要按照现行“双公示”数据标准加快完善“双公示”信息质量。具体按照操作手册进行填报。
(四)明确“双公示”工作责任科室及责任人。请各部门明确“双公示”工作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并将责任人信息按照表格于报送至发改委信用办。各部门“双公示”工作责任人要及时加入我区信用体系建设微信工作群,后期将在群内解答政策和技术问题并公示通报结果。
源汇区发改委将持续开展双公示通报工作。按照“双公示”督促机制,由专班督促“双公示”报送工作,通过信用平台实时跟踪掌握各部门“双公示”报送情况,持续开展“双公示”通报工作。“双公示”工作通报工作机制主要通报数量、及时率、瞒报率等指标。(通讯员: 韩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