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在听证会基础上,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定价决定:按《漯河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方案》中方案一执行,即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740元/生·期;县城和农村地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640元/生·期。
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纳的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1.政府应加大对高中教育的财政投入。建议政府继续加大对高中教育的投入,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要求,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各地要加快普通高中学费调整步伐,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体、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择校生政策取消后学校办学经费只增不降。2.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学费监管。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437号)要求,普通高中学费收入应全部用于学校的办学支出,地方政府和任何部门不得挤占、挪用和平调,禁止任何单位对学费收入征收任何性质的统筹性资金。价格、财政、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对巧立名目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标准的,对挤占挪用学费收入的,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3.全面落实贫困生保障措施。落实家庭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政策,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帮扶力度,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4.提高师资水平,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育管理水平,提高教师队伍思想业务素质,改善教育环境,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育均衡发展。5.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各普通高中要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普通高中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及时向学生和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6.加强师德教育,杜绝校外补课现象发生。建议教育部门强化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完善教师从业管理制度,加大对教师校外补课的查处力度,引导教师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提高教学水平和提升教学质量上来。(二)不采纳的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县城省级示范高中收费标准按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标准执行。综合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存在一定差距等因素,因此有必要保持一定的学费标准差异。
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