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一步提高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监管力度,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经营行为。近日,召陵市场监管分局多措并举对全区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和处方药销售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一是自查自纠,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分局执法人员利用电话、微信工作联系群,第一时间将关于对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发放到各药店经营户手中,要求辖区内所有药店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零售企业对照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及时上报,确保药店执业药师在职在岗。
二是全面排查,加强监督监管职责。分局执法人员重点查验执业药师注册证上的企业名称与实际工作单位是否一致;上墙公示的执业药师名单与实际从业人员是否一致;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是否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处方药销售、登记情况是否合法合规等。
三是防微杜渐,提高规范经营意识。执法人员以此次执业药师专项检查为契机,督促企业加强执业药师配备履职工作,提高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
下一步,召陵市场监管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零售药店的监管力度,杜绝零售药店的“挂证”行为,依法严查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王寒 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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